第十七届江西省“育苗杯”少儿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鹰潭市体育总会 鹰潭市围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2021年7月9—11日
四、比赛地点:鹰潭市华侨饭店
五、参赛办法
1、各设区市围棋协会、棋院、棋校、围棋俱乐部、学校等正式注册单位均可组队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
2、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兼任)。
3、各组年龄规定:
男子 A组: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B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C组: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D组: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E组: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F组: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G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 A组:2005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B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C组: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低年龄组可以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但不允许高年龄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报名时须交验户口复印件,对虚报年龄或违反各组参赛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本单位团体成绩,同时运动员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赛事。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和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则;采用积分编排制,电脑抽签,共进行9轮比赛;
2、每轮比赛双方共用时70分钟,裁判视棋局进程可随时加放计时钟,平分剩余时间,加钟限时每方用时最低时限为10分钟,棋手无任何理由拒绝加钟,否则判负。
3、除第一轮比赛外,其它各轮比赛同单位运动员相遇均不回避。
七、计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出成绩最好的一人计算团体成绩,缺组列后,从少到多排列,少缺组者名次列前。
2、团体成绩按20%比例入取,最多奖至前六名,均颁发奖牌。
3、男、女各组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证书。
4、各组前五名在原段位基础上晋升一段(不含5段和级位),其余等同江西省段位赛升段标准办理。
八、报到
1、7月9日到鹰潭市华侨饭店报到。
2、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2021年7月9日晚上20:00时整召开(到时不候),请各单位领队准时出席,对无故迟到、缺席的单位,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本项赛事资格。
九、报名
1、请各设区市围棋协会在6月26日前将本地区各参赛单位、参赛名单必须用电子表格文件报至江西省围棋协会,同时各参赛单位报名时另须拍照发二份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单、一份本单位营业执照,二单齐全视为正式报名。逾期报名无效,视为不参赛。不接受补报名。报名单出现错误在公示期内需要变更的,报名单位须交变更费100元,公示期过后,一律不得变更,责任由报名单位承担。
2、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特别要注明清楚棋手的参赛组别。
3、报名联系人:江西省围棋协会 舒俊红 手机:135 7691 7528
桂 莺 手机:189 0701 8067
十、费用
1、报名时每人须交参赛服务费150元;
2、各报名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当地办理好7月9—12日比赛期的意外保险(未参保一律不得参赛,领队会时审验),保费每人不超过10元,费用自理。
十一、其它
1、请各报名单位照看好参赛运动员,请家长给孩子带好水瓶及消暑必备物品,孩子出赛场后,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安全。
2、请家长和孩子自觉遵守赛场的各项制度 ,爱护宾馆的一切公物,禁止在宾馆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确保比赛安全有序,圆满成功。
3、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领队: 教练:
序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参赛组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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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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