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奔跑吧·少年”福建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1年“奔跑吧·少年”福建省青少年
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福建省围棋协会 三明市体育局 三元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中心 三明市棋艺协会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三明市青少年综合社会实践基地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1年7月16日-7月19日在三明市青少年综合社会实践基地。
五、参赛单位
全省各中小学以地市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围棋(个人、团体)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分设6个组别,分别为青年(不分男女)、少年甲(男)、少年乙(男)、儿童(男)、少年女子和儿童女子组,每个队每个组别为2人。以地区为单位设置团体赛。
八、参赛办法
1、十个地市共10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人数不得超过14人。
2、组别:6个组别,分别为青年(不分男女)、少年甲(男)、少年乙(男)、儿童(男)、少年女子和儿童女子组,每个队每个组别为2人。 青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男子少年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男子少年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女子少年组:2006年1月1日至20011年12月31日;
男子儿童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女子儿童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报名资格:
(1)各代表队运动员需是具有正式学籍的福建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各地区如有商借运动员需有两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商借协议(盖章),并在报名时注明。凡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
(2)运动员出生年月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据,由参赛单位负责审查。
4、报名表需由地级市协会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5、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所属参赛人员安全负责。
九、录取名次
1、团体总分:男、女队分别录取前六名。计分方法:各组取一名最好名次之和计算,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最好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3、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
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评选
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参赛队参赛人员选1人。
十、仲裁及裁判
1、仲裁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仲裁委员会具体办法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请于 6 月 30 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至邮箱:33700867@qq.com ,报名材料纸质文件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大楼17楼 联系人:刘金茹 联系电话:13509341621 截止日期以邮箱接收时间、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
经参赛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原件;
报名表EXCEL版(用于汇总统计,须与原件内容一致);
报名表上每一名运动员的年龄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原件赛期间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2、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纸质正式报名表为准。
联系人: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刘金茹
联系电话:0591-87751361 13509341621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7月16日到赛区报到,当晚20: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各队至少派一人准时出席),7月19日离会。
十二、经费
1、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入住三明市实验基地每人每天交100元食宿费,不足部分由赛事组委会补贴,若住其他地方则不享受补贴。 2、各参赛队家属费用自理,如需随同运动员合铺住宿的,或需包房要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便统一安排,按宾馆规定标准收费。
3、赛事场地、人工及物料等由大会负责。
十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福建省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见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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