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棋 | 2021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围棋赛事 2021-06-22 15:02: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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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杭州棋院、杭州市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二、选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7日

地点:上城区钱潮路2号天元大厦4楼409

三、参赛资格

1.选手须为杭州市户籍

2.须持有5星校园棋类(围棋)等级证书,女子丙组可放宽至4星。

四、参赛组别

男子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女子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男子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女子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男子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2002版《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轮次与比赛时限根据报名人数决定。

3.比赛期间严禁无故弃权,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整场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

1.一队根据比赛成绩排名录取甲组男子3人、女子2人;乙组男子3人、女子2人,丙组男子3人、女子2人。

2.二队优先选拔杭州市中小学生围棋集训队队员,如有不足,按选拔赛成绩顺延录取。

七、奖励办法

1.一队队员报销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食宿;
2.一队杭州市中小学生围棋集训队队员根据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成绩给予一定奖励;
3.二队杭州市中小学生围棋集训队队员根据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成绩给予一定奖励;

注:二队为自费队,比赛食宿费用约为每天400元。

八、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截止日期: 6月24日23:59
联系电话:潘健28806755

九、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杭州棋院、杭州市智力运动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围棋 | 2021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青少年 围棋锦标赛 选拔赛 第1张


附件:2021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1年浙江省青少年围棋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执行承办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

浙江省围棋协会
嘉兴市平湖市体育局

嘉兴市平湖市围棋协会

四、执行单位

白雪棋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市代表队、各市自费队一支

六、时间和地点

7月24日-7月25日,嘉兴市平湖市当湖十局公园(地址:嘉兴市平湖市东湖景区西南角)

七、竞赛项目

(一) 甲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二) 乙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三) 丙组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八、参加办法
(一) 报名人数

每单位可报运动员15人(甲组男子3人、女子2人;乙组男子3人、女子2人,丙组男子3人、女子2人),领队2人,教练员1人;参赛运动员10名(含10名) 至15名,可报领队2名,教练员1名;参赛运动员10名以下,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

(二) 运动员条件

1. 参赛年龄:
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省优秀运动队适龄集训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占名额,职业棋手不得参赛。

3. 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体育局有效注册运动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凭证件检录。

(三) 运动员报项

1. 男子个人
2. 女子个人
3. 甲组团体、乙组团体、丙组团体、总团体。

九、竞赛办法

(一) 男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再定。
(二) 女子个人采用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根据报名人数再定。

(三) 团体赛人员不足不参加团体排名,根据个人赛成绩定团体名次,个人名次分相加(冠军0分,后面依次位2、3、4、5、6、~~分),积分少者列前。如并列,看个人最高名次,高者列前,如再相同,依次看甲组男子成绩、女子成绩、乙组男子成绩、乙组成绩、丙组男子成绩、女子成绩。

十、录取名次

个人赛取前12名、团体取前八名。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1. 报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pzy8686@126.com,报名表(详见附件三) 打印一式二份,并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于赛前20天(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逾期者按无故弃权处理)报白雪棋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街道塘汇路548号万和大厦二楼白雪棋院)。

联系人:陈中战,电话:19884350951;

(二) 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三天下午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已经发生费用自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包含途中,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购买)。

(三) 各代表队报名后未到赛区参加比赛者,需缴纳一天大会规定的食宿费。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十二、经费

按浙江省体育竞赛包干经费开支办法执行。各代表队自交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各代表队超编人员、各市自费队一切经费自理。

十三、裁判

主要裁判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四、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四。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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